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赡养老人不仅是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法律规定的义。日,通化市昌区人民法江西法庭依法审结一起关于赡养费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老汉今年已经76岁,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收入源,生活上需要其子女的照料。而老人有三个儿子,二儿子老二履行了赡养义,因三儿子是残疾人,老人便不向老三主张赡养费。
可大儿子老大自其母亲去世后,五年未登过老汉的家门,甚至不让其儿子跟老汉叫爷爷,也未履行赡养义。无奈之下,老人将大儿子诉至法,要求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昌区人民法江西法庭收到老人起诉书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老大进行释法明理,可老大却辩称,因其本身患有疾病,需要检查吃药治疗,家里还有孩子尚未成年,正在读书。故不同意向老人支付赡养费。
赡养义是法定义,老人向其大儿子主张按照500元的标准给付赡养费,该标准不超过上一年度吉林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属合理主张。办案法官结合老大身体状况及负担能力,酌定其向老汉每月支付200元为宜。
赡养费案件为家事案件,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义是法定义,不能因自身原因而免除。
羊有跪乳之,鸦有反哺之义,子女赡养父母是社会弘扬的家庭美德和道德规范,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
法条链接
华人民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华人民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
撰稿李昊天
原标题以案释法不赡养老人,法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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